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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落实《***县乡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时间:2019-02-17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镇落实《***县县乡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为加强我镇财政资金管理,切实发挥我镇财政所及各部门在财政资金管理中的作用,根据州县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积极落实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我镇落实《***县县乡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 财政所职责:安排部署、协调财政资金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各站所提出的财政资金管理报表审核把关。

各站所职责:对本部门负责的财政资金进行管理监督,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准确性、资金使用效益负责。

纪检办职责:对各站所提出的资金发放过程中风险防控和监管措施落实,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二、清理核查以前年度 各部门以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时间节点清理核查以前年度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涉及重大问题可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以后年度),并针对问题核查落实整改情况;
对2016年末以前年度审计、财政监督、单位自查尚未整改的问题限于2017年4月5日前全部整改完毕(财政资金使用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明细表附表一),并将整改情况上报镇财政所、镇纪检办。

三、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各站所根据管理项目资金的要求列出每一类资金的风险点、监管重点和资金管理主要负责人,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财政资金风险防控及监管措施明细表附表二)。形成系统的财政资金风险防控、监管办法上报镇纪检办形成文件,作为2017年及以后财政资金监管的依据。

四、加强财政资金管理采取的措施 ㈠ 强化追加预算资金的管理,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监管的力度。有非税收入的部门要严格执行收入标准,范围,做到应收尽收。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㈡ 明确项目资金申报、兑付的程序。各站所各类项目申报由分管领导向镇党政主要领导请示同意方可申报;
项目资金兑付由上级下拨后,由分管领导提出,财政所审核后,提交镇财经领导小组或党政联席会确认后予以兑付。

㈢ 规范资金支付方式。各类涉及人员的补贴补助,根据资金管理的具体要求,尽可能采取财政涉农补贴“一卡通”的方式兑付;
不能采取财政涉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的资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银行打卡发放,或者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发放现金或存单,但发放部门必须将补贴信息录入到财政涉农补贴“一卡通”系统中。对于未完成补贴、补助信息录入的部门,财政所不予办理支付手续。各类涉及工程的补助,尽可能采取“国库直接支付”方式由财政所提交县财政部门直接向工程、劳务、货物提供方支付资金。提高公务卡使用率,财政、纪检部门对全各站所公务卡办卡率以及公务卡使用情况按季进行通报,并将公务卡结算情况作为党风廉政考核考评内容之一。

㈣ 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力度。办理项目采购时,需到县采购办公室办理项目采购手续,付款时要有采购部门的项目验收报告,无采购手续及项目验收报告的,不得支付项目采购资金。

㈤ 加强村级资金监管。将由村级负责收取的所有资金纳入农经站账户统一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规定的票据,由村农经员开票统一收据,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收入及时足额上缴镇农经站账户核算,不得在村级农经员手中留存账外现金。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坐支、截留、挪用和擅自抵顶债务。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直接拨入镇农经站账户。大额收入必须转账收取,零星、小额收入允许收取现金。农村集体经济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审核、民主管理、公开透明。村集体经济支出主要包括:村干部报酬、办公费等管理费、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报经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交村民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大额开支,村民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后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原始凭证、票据由村农经员归集,到镇农经站报账。镇农经站要加强对原始凭证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凭证、票据不得报账。

五、加强资金实时监督的力度 根据《***县县乡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访惠聚”工作队及下沉干部的力量,落实他们对财政涉农资金核实的责任,补贴、补助项目上报由村第一书记签字确认;
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各项财政资金的兑付要利用各种群众可以查阅的方式如:村广播、微信群、QQ群进行事前公示、阶段性公示、事后公开;
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通道,向群众公布财政所办公室、相关部门、纪检办的举报电话。

六、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每一项财政资金上报、兑现、审核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各部门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财政资金使用出现问题,追究所有责任人的责任。具体责任分配如下:置换债务清理资金、转移支付、化解债务资金、往来个人冲账由财政所负责;
农业保险、土地承包费、一事一议资金、农村公共服务运行资金由农经站负责;
农产品初加工、粮食直补资金(综合地力补贴)、棉花价格补贴资金由农业办负责;
草原奖补资金、退牧还草资金、游牧民定居补助资金由畜牧办负责;
退耕还林补贴资金由林业站负责;
民政优抚资金、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救灾资金、扶贫资金由民政办负责;
安居富民补助资金、危旧房改造资金、公租房廉租房资金、干部周转房资金、美丽乡村资金、拆迁费由城建办负责;
访惠聚补助、村干部工资、三老人员补助由组织办负责;
信访资金由信访办,农机补贴由农机站负责,计生奖励金由计生办负责。节水灌溉和科技项目由科技办和水利办负责。

七、时间安排 2017年4月1日—4月5日,财政资金管理问题梳理阶段。

2017年4月6日—4月15日,各部门问题自查上报,同时根据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立查立改。

2017年4月16日—5月5日,问题核实处理,各部门自行整改阶段。

? 附:
1、关于成立清理清查2015—2016年县乡财政资金管 ??????? 理工作领导小组 ?2、承诺书 ?3、2015-2016年财政资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 明细表 ?4、财政资金风险防控及监管措施明细表 ? ? ? ???????????????????????????? ***县***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4日 ? 本文来自https://www.zaid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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