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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养老服务体系

时间:2019-02-17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 近年来,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的日趋突出、老年社会悄然来临,敬老养老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国家高度重视的重点工作之一。抓实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农村协调发展的需要,是保障老年人沐浴改革开放成果、满足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的需要,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系家庭细胞和谐和农村稳定的需要,也是实现老龄事业与整个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需要。

一、基本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市老龄化速度日益加快。截止2015年底,全市常住人口250.7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39.55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5.78%。空巢老人15.87万,占老年人总数的40.1%,其中农村空巢老人12.1万人,占空巢老人的四分之三强。预计到“十三五”末,我市老龄人口数将达到52万以上,占常住人口比例20%以上。在我市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高、人均财富不足、老年人口基数较大的前提下,已日益显现出老龄化、高龄化和空巢化的发展趋势,直接导致劳动年龄人口下降,出现未富先老的局面。从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来看,全市有农村福利院70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366个,对于解决农村群众养老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我市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整体落后于城镇的现状,农村养老问题依然严峻,农民的养老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二、存在问题 1.传统养老的功能开始弱化。传统的家庭养老是目前农村养老的主要形式,是以血缘和亲情作为根基,以强烈的道德感和责任心为约束,由家庭成员为老年人提供衣、食、住、行等生活保障的养老方式,主要是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三个方面。

由于三十多年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和现代人思想观念的转变,农村家庭规模逐渐呈现出小型化、核心化现象,子女外出务工,留守、空巢老人现象日益普遍。依靠子女照料的传统养老方式,因在时间和精力上难以保障,现正逐步地弱化。物质上不充裕、生活上无照料、精神上孤寂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在很大部分农村老人身上存在。

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够完善。一是农村养老机构建设总体上政府投入少、民政投入散,建设规模不大、功能不全,服务能力有限,集中供养入住率低,仅为42%;
二是养老机构单一,覆盖面小。养老机构基本只有农村福利院,服务目标人群全是“五保”、优抚老人等传统意义上的民政救助对象,覆盖面偏窄,更广泛群体的农村老人养老机构场所及需求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同时,服务内容主要是为老人提供吃、住和看护,休闲娱乐、康复健身等服务不足,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三是社会力量参与不够,致使农村养老机构建设明显滞后。目前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主要还是由乡镇政府包办,政府部门直办直管的做法还没有根本改变。由于农村养老市场受传统观念和农民经济条件限制,加之机构养老投入大,回收周期长等原因,导致民间资金对农村养老事业持观望与无奈的态度。

3.农村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滞后。一是现有农村养老服务队伍总体素质不高。我市农村现有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是乡镇政府聘用的当地村委会退职干部或就近招聘的当地农民,他们几乎没有接受过任何养老服务的专业培训,只能对老年人进行最基本的生活照料,无法提供康 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专业化服务人才严重短缺。二是工作人员待遇偏低,难以引进高素质人员,管理服务水平不高。一方面的原因是老年人护理工作又脏又累,且责任大,一般人不愿从事并且看不起这个职业;
另一方面的原因是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人员待遇总体低于社会物价及消费水平,一般农村福利院负责人工资在一、两千元左右,致使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招人难、留住专业人员更难。三是农村养老志愿者队伍等社会组织建设滞后。

4.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保障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农村福利院运转经费和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目前主要通过乡镇财政列支、院内自筹等渠道筹集解决;
二是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不高,目前我市“五保”对象保障平均标准为626元/人/月。集中供养费除了维持 “五保”对象吃穿住用日常生活需要外,还包农村福利院水电煤气、房屋维护修理等运转费用。

三、对策建议 1、创新投入机制,保障养老机构健康发展 一是财政要加大对养老机构及场所的投入。在农村养老机构建设方面,市、县财政要及时足额配套同级承担的项目配套资金,适度集中投入资金建成规模化养老机构,重点推进保障型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在农村养老机构及场所运转方面,各级财政要根据农村福利院规模、水电煤气、物业维修等费用开支情况,把福利院正常运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二是要结合 精准扶贫“异地搬迁”机遇,按照就近就便、小型多样、功能配套的要求,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开发利用因教育资源优化撤并的学校房屋、村委会空闲办公室,通过政府、集体、社会和个人出资,建立小型互助式老年幸福院。三是要在农村社会福利院推行经营方式改革,实行“公办民营”,拓宽投入渠道,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关键作用,提高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效益。鼓励支持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培育多种服务方式和不同收费水平的服务行业供给主体。

2、创新供养机制,保障农村老人安享晚年 一是要拓宽服务对象。在确保满足“五保”等特殊老年人群体养老服务需求的同时,改变现有农村福利院只收养五保老人优抚对象的情况,积极拓**乡敬老院的服务对象与服务内容,为农村“空巢老人”、“留守老人”提供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生活服务,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需求。二是要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加快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步伐,积极为分散供养五保老人、留守及空巢老人、有精神慰藉和文化娱乐需求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三是要倡导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巩固家庭养老功能。积极探索为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和失能老人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补贴和老年护理补贴。

3、创新管理服务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要完善机构建设,理顺管理体系。明确农村福利院机构性质, 由编制部门按照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的规模、床位、服务范围等拟定三定方案,核定事业管理人员或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依法进行事业法人登记,聘请服务人员,开展管理服务。二是要创新管理模式,优化管理效果。要采取政府公建民营、委托管理、购买服务、合资合作等方式,消除农村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不灵活、劳务风险高、行政责任大、服务水平低等弊端,优化管理效果。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把建设养老服务队伍与促进社会就业结合起来,将养老服务技能培训与技能鉴定纳入城乡就业培训与鉴定体系。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工资水平,落实社会保障待遇,促进养老服务队伍稳定。

4、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 一是要建立健全农村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研究探索农民养老保险和高龄老人的养老补贴制度。鼓励并扶持商业性老年保险产品开发,提倡和引导农民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不断提高老年人承担养老风险能力。二是要健全完善多层次的老年医疗保障体系。继续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老年人参保率。逐步提高农村高龄老年人的医疗费报销比例。建立和完善以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社区老年卫生工作,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诊疗的需求。三是要建立健全适度普惠型的老年福利制度。以政府为主导,积极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的新路子,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类型多样化和服务队伍专业化,进一步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机构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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