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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实秋与阿猫阿狗] 梁实秋

时间:2019-01-2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猫的阶级性       梁实秋的女儿梁文蔷著有《梁实秋与程季淑――我的父亲母亲》,其中有一篇《爸爸和猫》,谈了梁实秋与猫的关系。    读过梁实秋散文的人都知道,梁实秋爱猫,一九八零年台湾九歌出版社还出版过他的散文集《白猫王子及其他》,就是以“白猫王子”的玉照为封面。
   可是,梁实秋并不是生来就爱猫的,他曾经极为讨厌猫。梁文蔷写道:
   爸爸不是个天性爱猫的人。记得我在北平时,厨房里常有野猫光顾,把晚餐的鱼偷去吃掉,惹得佣人大呼小叫。爸爸主张“见头打头,见尾打尾”,以除猫祸。一日严寒,野猫走入厨房,企图取暖,见我们并未驱逐,竟得寸进尺,一直走到炉下蜷曲而卧,享受片刻安逸。爸爸轻轻地将一只脚伸至猫腹下,猛然一踢,将猫掼出一丈多远,摔落墙根,狼狈而逃。我见情心痛不已,但不敢批评爸爸之残忍,独自回房,卧在床上哭泣,半晌才出来吃晚饭。那时爸爸四十三岁,我只有十三岁。
   我印象中,梁实秋一向温文尔雅,文质彬彬,怎么也会有这么粗暴的时候?如此动粗,仿佛有了水浒人物的豪气了,倘真如此,少了“梁实秋是一朵花”(冰心语)的妩媚,从另一个角度看,倒真让我敬服。不过,梁实秋还是粗中有细的,你看他,“轻轻地将一只脚伸至猫腹下”,有一点鬼子悄悄进村的心计,当猫一无知觉之时,被狠踢一脚,“掼出一丈多远,摔落墙根!”这有点像前些日子网络上的虐猫事件了,好在此猫“狼狈而逃”,否则,还真不知道会不会发生网络上说的那些个事。见了此番景象,无怪乎梁文蔷要在心里责怪父亲的残忍。无奈,十三岁的她还不敢责怪父亲,只能“卧在床上哭泣”。
   野猫毕竟不是猫。你想啊,偷吃主人家的鱼,像不像乞丐偷拿小贩的食物?前些日子报纸上登了,有一个乞丐偷面包之类,被商家打断了腿,这是不是正符合“见头打头,见尾打尾”的战略思想?至于猫要到炉下取暖,被狠踢一脚,对我来说,仿佛似曾相识,忘了是高玉宝还是潘冬子,或是《红旗谱》还是《金光大道》中的什么人物,大雪天,在财主的屋檐下取暖,财主叫人用乱棍驱之,还让恶狗追赶……当然了,野猫不是猫,更不是人,我也只是“意识流”一下而已,而已而已。
   据梁文蔷说,“爸爸到了台湾之后,大概是年纪渐长,也许是生活日趋安定,脾气愈来愈温和了”。这话很有道理,年轻气盛,年老平和,用一句于丹教授生造的但却很流行的话说,就是“淡定”。此外,梁实秋踢猫,也许与一时的脾气有关,比如,这几天他吃了肯德基或麦当劳,正好上火了,所以出脚特别狠?也未可知。我又想,那几天,会不会他正和鲁迅斗嘴,被骂为资本家的“乏走狗”,气没地方出,出到了野猫身上?梁文蔷说,梁实秋那年四十三岁,他是一九零三年生,此时应是一九四六年,鲁迅已经死了十年,看来,此事还真与鲁迅无涉。
   没来由,踢就踢了,就像爱情,爱就爱了,还要什么来由?
   但是,研究多了“人性”和“阶级性”问题,对鲁迅,我是更多地用梁实秋的“人性论”看问题;对梁实秋,我则只能用鲁迅的“阶级论”看问题――这野猫,属流浪猫,与乞丐属同一阶级,换言之,就是“只会生孩子的阶级”。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梁实秋的“白猫王子”的待遇吧。
   其实,梁实秋踢猫,到老了,也未对猫产生多少好感。只是后来他有了韩菁清,韩菁清爱小动物,比如,路上捡了小鸟,碰上了流浪狗,她都要为之找到好的归宿。梁实秋家的“白猫王子”,也是韩菁清给捡回来的,梁实秋爱屋及乌,后来也爱上了韩菁清捡的猫――当然,这猫已经出落成“王子”了。梁实秋在《白猫王子》一文中有记载:“缘当日夜晚,风狂雨骤,菁清自外归来,发现一只很小很小的小猫局局缩缩地蹲在门外屋檐下,身上湿漉漉的,叫的声细如游丝,她问左邻右舍这是谁家的猫,都说不知道。于是因缘凑合,这只小猫就成了我们家中的一员。”不过,一九七三年三月三十日的日记中,梁实秋有这样一句话:“菁清抱回一只小猫,家中将从此多事矣。”可证要不是韩菁清,梁实秋未必能接受阿猫阿狗之类――多事!
   这“白猫王子”据说“乖得出奇,从不上桌。斯文之极”。一律是绅士做派,在气质上与梁实秋相近。之所以能如此斯文,因为它已经脱离了“只会生孩子的阶级”。鲁迅与梁实秋有一超越了“阶级性”的共同“人性”,即,都讨厌猫叫春。猫叫春时,鲁迅是拿了装香烟的铁罐,向其掷出――这一点,我对鲁迅是有意见的,倘若你准备做爱时,外星人来骚扰,是何滋味?怎么好这样不领风情呢?你做爱得,猫狗就做爱不得?无非你是一个人嘛,人又有什么?了,难道人中教授做爱,与我阿猫阿狗就有超“人性”或超“阶级性”的区别?!而梁实秋,不是掷铁罐了,他希望他的“白猫王子”从此成为上等猫,再也不要成为“只会生孩子的阶级”,于是,行使了一回皇上的权力,对他家的猫采用了腐刑――这一计划生育措施,从根本上保证了“白猫王子”不会沦为“只会生孩子的阶级”。
   “白猫王子”成了“有产阶级”,成了上等猫了,从它的伙食标准就可以看出它优雅的生活状态。“它每日享尽猫福,吃的是除去刺的鲜鱼丸子,有时辅以牛肉和熏鸡腿”,梁文蔷写到,它“吃的鱼不是猫鱼,是人吃的鱼。鱼资自每日二十元涨到每日六十元以至八十元。使人咋舌!”“每天早上的一顿鱼由爸爸喂。先煮好鱼,除刺,放在盘中”,有这种标准的伙食,它有必要像那只被踢的猫那样去偷吃鱼吗?衣食足而知礼仪,吃饱了自然就文明。好吃好喝,“白猫王子”还真像资本家了,梁实秋在给梁文蔷的信中写道:“我们的小猫……吃鱼过多而缺运动,腿细而肚大”,这是外表像;“他自己不肯上楼,等人来抱,”“有一次,爸爸家中请了一位按摩师,顺便请她为‘王子’按摩一番”,“六年下来,猫长得肥肥胖胖,大腹便便,走路摇摇晃晃,蹲坐的时候昂然不动,有客见之叹曰:‘简直像是一位董事长!’”这是生活状态像。
   “白猫王子”是什么血统,是波斯猫呢,还是别的什么猫,我不得而知。据梁文蔷说,这是一只“白色微有黄斑的野猫”。但是,从以上介绍看,一个被猛踢,一个被娇宠,此“野猫”非彼“野猫”,这只有几种可能:第一,“白猫王子”可能天生是贵族,后来发生了“文革”,流落民间,虽然成了“野猫”,但每一根毛发都有贵族风韵,梁实秋慧眼识绅士,于是收留,不费周章,立即复原为“王子”;第二,此猫虽野,就像当年梁实秋踢猫,可能后来留学西洋,年纪也长了几岁,海归后虽然也摆地摊,但无论如何,已经有绅士派头,穿上燕尾服,自然就成了正人君子;第三,猫命有十五六岁,此野猫被梁实秋收养时,已经五六岁,相当于人类的不惑之年?马克思说,从乞丐到暴发户只要一夜之间,从暴发户到贵族却要一百年,“白猫王子”因为痴长若干岁,似乎离贵族比较近了,不像那被梁实秋踢的猫,动辄叫春,属于“只会生孩子的阶级”,所以,梁实秋觉得改造成王子的可能性要大?
   搞不懂,老汉只能瞎猜。
   梁实秋与“白猫王子”还真是产生了相依相恋的感情。他没事闲坐时,和“王子”玩乒乓球游戏,他抛过去,“王子”衔回来,略通人意。梁实秋写稿时,它就跳上书桌,趴在稿纸上,他拍拍它,它睡着了,梁实秋只好停工,由它在稿纸上睡。梁文蔷写道:
   “王子”在爸爸的情感生活中比重愈来愈大。我开始担忧。猫最长可活十五六岁。如果猫先去,爸爸是否受得住这一击?爸爸于一九八二年夏回台后的第一封信中说:“白猫还认识我,对我很亲热。有一个人说过:‘我见过的人愈多,我越爱我的狗。’吾于猫亦云然。”第三十六封信中说:“……白猫王子非常可爱,对我特别好,也许是因为我喂他之故,有时候很令人感动。将来总有一天要和猫永别,我不知怎么办好。”第四十五封信中说:“……我想说话的时候,除了自言自语之外,就是对着我的白猫王子说话。猫不回答我,我也满意了。我拍拍他,摸摸他,彼此都得到满足。我现在不敢想,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猫怎么办,如果有一天,猫不在了,我怎么办?不敢想,不敢想。”爸爸和“王子”就这样相依为命地又度过了五年。
   从脚踢野猫到与猫相依为命,彼一个梁实秋,此一个梁实秋,今非昔比。
   韩菁清怕“白猫王子”孤单,在它四岁那年又抱回一只小黑猫,起名“黑猫公主”,正好和“白猫王子”对称。“黑猫公主”活泼可爱、体态轻盈、白须黄眼。本想促成美满因缘,不料却成了欢喜冤家。两只猫凑在一起就要争斗,你来我往,毫不相让。不得已,主人把黑猫关在笼子里,或是关在一间屋里,实行黑白隔离政策。可是黑猫隔着笼子还要伸出爪子撩惹白猫,白猫也常从门缝去逗黑猫。二者相见真如不见,无情还似有情。时间长了,两猫大概觉得这样下去没有胜者,不如睁一眼,闭一眼。终于并排而卧,相安无事。
   “小花”则是一只乞丐猫,浑身肮脏,寄居于梁实秋家门口。韩菁清想把它抱回家,梁实秋认为家里已养了两只,饮食起居以及医药卫生,已经使主人忙得团团转,如果善门大开,猫子猫孙势将喧宾夺主。韩菁清没有争辩,只是拿起一钵鱼一盂水送到门口外,以帮乞丐猫解决饥渴煎熬。
   “白猫王子”偶尔听得门外有同类呼声,起初很兴奋,偷偷跑到门口观察,良久,发出呼呼噜噜的吼声,吓得乞丐猫连连倒退。如是者三。梁实秋感叹:“一门之隔,幸与不幸,判如霄壤。一个是食鲜眠锦,一个是踵门乞食。世间没有平等可言!”至此,梁实秋似乎已经超越了“人性论”而有了“阶级性”,思想觉悟有了极大提高。
   终于有一天,梁实秋回家看见韩菁清抱着乞丐猫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惊问:“它怎么登堂入室了?”韩菁清回答:“外面风大,冷,你不是说过猫怕冷吗?” 从此以后,乞丐猫凭着“辛辛苦苦诚诚实实的工作一生,多少必定可以得到相当的资产”,而挤进了上层社会,小花子名正言顺地成了“小花”。好在,“白猫王子”和“黑猫公主”已经见怪不怪,欣然接受了它。
   据宋益乔的《梁实秋评传》记载,梁实秋在生命垂危之际,想起家中的猫,嘱咐韩菁清赶紧回家照料一下,再三的强调:“要善待我们的三只猫,犹如善待我们的子女一样。”
   梁实秋死后,“白猫王子”还活着,梁文蔷文章的结尾是这么写的:
   我最后见到“王子”殿下是在爸爸去世后,一九八八年三月。在幽暗的客厅里,我弯下身来,轻轻地摸它的头,它没躲我。它的骄气荡然无存,它抬头望了我一眼,眼神是温存的,无奈的,凄凉的。我索性坐在地上陪它。我和“王子”之间无需言语,我们都是失去爸爸的孤儿,一瞬间,我和“王子”感到无比的接近。
   我感激“白猫王子”,它做到了我没做到的。
   “白猫王子”凄凉、无奈的眼神,让人揪心!梁实秋肯定知道它对他的牵挂,他早有预感,“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猫怎么办?”不知道梁实秋是否知道,不仅“白猫王子”有此眼神,便是那只被他狠踢的野猫,也一样会有如此眼神;不知道他将死之时,有没有超越猫的阶级性而有了普遍的永恒的猫性?
   梁实秋有了三只猫,其他两只猫的情况我不了解。有了猫,曾经踢猫的他生命有了升华,他翻译过英国诗人斯玛特的诗《大卫之歌》,其中有这么一句:“没有猫,每个家庭不完备,幸福有缺憾。”梁实秋的幸福应该没有缺憾了。
   梁实秋爱猫,由“白猫王子”而有了三只猫,这是梁实秋的“人性论”的胜利。但是,我不知道,他有了“白猫王子”以后,是不是由此及彼,也爱当年被他踢过的野猫?爱一切的猫?我翻遍梁实秋的传记,历史没有记载,所以我也不得而知。但是,他对一切属于“只会生孩子的阶级”的野狗并无好感,却是确定无疑的,这一点,我将在《狗的阶级性》一文中介绍,此不一一。
  
  
  狗的阶级性
  
   专以写类如当今“小女子散文”名世的“一代文学大师梁实秋”,一生不曾养狗,但却写了好几篇关于狗的文字。我手头有一套四卷本的《梁实秋散文》,就有多篇是写狗的。第一集《雅舍小品》中有一篇《狗》;第二集《雅舍小品续集》也有一篇《狗》;第三集《雅舍小品三集》中还有一篇《狗肉》,《雅舍小品四集》中则有一篇《一条野狗》等。此外,他在别的文章中,也不时会说上狗几句,比如那篇《白猫王子》等。大师就是有大手笔,一切繁华归于平淡,一无雕琢,从文章的标题就可以看出,除了“狗”,还是“狗”。
   梁实秋是不吃狗肉的,他说:“我没吃过狗肉,也从来不想吃。”如果只看这篇《狗肉》,结合他留学美国的经历,你或以为他这是接受了“西方文明”,他也说,“西方人以为狗乃人类最好的朋友,一听说中国人吃狗肉,便立刻汗毛倒竖,斥中国人为野蛮”。然而,梁实秋虽然留学美国,他与美国人的观点并不一样。他不吃狗肉,不是认为狗不能吃,只是因为狗脏。他早年写的那篇《狗》中,记载了他对狗的印象:“主人从来没有扫过地,每餐的残羹剩饭,骨屑稀粥,以及小儿便溺,全都在地上星罗棋布着,由那只大狗来舔得一干二净。……在这一家里,狗完全担负了‘洒扫应对’的责任。”到了晚年写的《狗》,他看到的狗总“……是在垃圾箱里从事发掘”。在《狗肉》中,“桌下还有一条不大不小的癞皮狗,名叫‘汪子’,大概是它爱汪汪叫的缘故。房东一家吃东西很洒脱,嚼不碎的骨头之类全都随口喷吐,汪子忙得不可开交。几乎没有例外,小孩子一面吃一面就在洋灰地面上遗矢(此“矢”同彼“屎”;雅舍小品,谈屎不雅,故用此“矢”?洒家直截了当称屎为屎,这正是正人君子与野老村夫的区别?房注),汪子会把东一摊西一摊像‘溜黄菜’似的东西舔得一干二净!主人无需打扫,狗已代劳,像这样的狗,其肉岂足食乎?人称狗肉为香肉,不知香从何来?”梁实秋又说:“许多人不吃香肉,想想狗所吃的东西便很难欣赏狗肉之甘脆。”狗改不了吃屎,因为狗吃屎了,雅舍中的雅士如何去吃狗肉?然而,梁实秋在雅舍的时代,估计还没有化肥,或是化肥尚未普及,梁雅人吃的大米和青菜却也是人屎浇出来的哩。
   “屠狗不是体面的事,吃狗肉当然也就不是高雅的事”,尽管这样,梁实秋是不反对吃狗肉的。他说:“有人说吃狗肉是虐待动物,是野蛮行为,这种说法就很令人惊异。”为什么会令人惊异呢?他从传统文化上找根据:“三字经是近来有人提倡读的,里面就说‘马牛羊,鸡犬豕,此六畜,人所伺’,人伺了他是为什么?历来许多小地方小规模的祭祀,不用太牢,便用狗。何以单单杀狗便是野蛮?……我看见过广州菜市上的菜狗,胖胖嘟嘟的,一笼一笼的……”又说,“杀肥狗与宰肥猪、宰肥羊无异”,在梁实秋看来,吃狗肉是古时候就有的事,“有人不吃猪肉,有人不吃羊肉,有人不吃狗肉,各随其便,犯不着横眉怒目”,“我看不出期间有什么文明与野蛮之区别”。
   尽管梁实秋不反对别人吃狗肉并且为吃狗肉者找到了历史根据,但因为狗吃屎,我上面说了,他自己是不吃狗肉的,在他眼里,吃狗肉仿佛吃屎一样。不过,他对狗肉吃法却与杨绛一样,深有研究,并取得了学术成果。杨绛说:“煮狗肉要用硬柴火,煮个半烂,蘸葱泥吃……我们厨房里依阿香的主张,用浓油赤酱,多加葱姜红烧。”梁实秋呢,他知道金华火腿有异香,缘于有狗腿一只腌于缸内。金华火腿他是吃的。
   梁实秋也不是没有狗缘。他的小娘子韩菁清是爱狗之人。有一天夜晚在台北,韩菁清在一家豆浆店宵夜后步行归家,瞥见一条很小的跛脚的野狗,一瘸一拐地在她身后亦步亦趋,跟了好几条街。看它瘦骨嶙峋的样子大概是久矣不知肉味,她买了两个包子喂它,狼吞虎咽如风卷残云,索性又喂了它两个。从此它就跟定了她,一直跟到家门口。她打开街门进来,狗在门外用爪子挠门,大声哭叫,它也想进来……梁实秋“无可奈何托一位朋友把它抱走,以后下落就不明了”。遗憾,雅舍中的雅人与狗失之交臂。
   梁实秋痛恨的主要是土狗、野狗,换言之,是中国狗和饥寒交迫的狗。衣食足而知礼仪。梁实秋知道,“经过训练和喂得饱饱的那种狗,大概不至于有那种饥不择食的恶习”,因为它们是有产阶级了,过上了小康以上的生活,有肉吃了,狗自然改了吃屎。当然,“普通的狗就难说”,“普通的野犬都是些不修边幅的夹尾巴的可怜的东西,就是汪汪地叫起来也是有气无力的,不像人家豢养的狗那样振振有词自成系统”。梁实秋分出了饱狗与饿狗,吃肉的狗与吃屎的狗,也可以说是根据狗的生存状态划分了狗的阶级成分吧。此外,他还区分了狗的类型,将其分成供食用的菜狗,狩猎的狗与看门的狗等。总之,狗与人一样,分三六九等。“土狗在街心乱窜,是相扑为戏,还是争风动武,我也无从知道”,“如果是捕杀野犬,应该是有益社会之事,杀而食之也未尝不可”。像妓女人皆可夫一样――“没有背景的野犬”――土狗、野狗人皆可食。然而,那些高贵的狗却在梁实秋笔下享有特殊的待遇,他写到,“我清晨散步时所遇见的狗,大部分都是系出名门,而且所受的都是新式的自由的教育”,这类狗是不能随便捕杀的,“如果被捕之犬系出名门,则犬主人该负一大部分责任,不该纵犬留连户外”,“屠宰名犬进补,实在煞风景。可这责任不该由香肉店负”,而梁实秋在《白猫王子》中所赞赏的“在外国,猫狗也有美容院。我在街上隔着窗子望进去,设备堂皇,清洁而雅致,服务项目包括梳毛、洗澡、剪指甲……之类”,我想,如此像雅舍一样的去处,大约在垃圾中讨生活的中国土狗和野狗是不配享用的。
   土狗、野狗们配与上层的绅士狗抗争吗?不配。它们只配供国人当做香肉吃了,而梁实秋这样的高等华人还不吃狗肉,因为狗是吃屎的。什么样的狗才能成为上等的不吃屎的狗呢?当然是洋狗,还有那被鲁迅称之为“乏走狗”之类。
   以上对比,用阶级的眼光看,梁实秋不喜欢的狗,也只是中国土狗和野狗,我想,他如果在美国继续待下去,应该也会牵着美国狗上狗的美容院。无论弗洛伊德多么伟大,我总以为,尽管梁实秋认为中国土狗、野狗之类是“不修边幅的夹尾巴的可怜的东西,就是汪汪地叫起来也是有气无力的”,很“乏”,但梁实秋的不喜欢狗,与鲁迅骂他是“资本家的乏走狗”没有关系,鲁迅早早死了,“秋公八十看不老,窗前喜伴青青草”,谁还会记得什么“乏”不“乏”的,谁还会记得那又瘦又矮的糟老头?不喜欢某种狗与不喜欢某种人一样的,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哪里需要那么多的理由呢?
   梁实秋与杨绛的志趣还比较相近,在狗的问题上都有着深刻的理性。杨绛一边吃着狗肉一边诉说着她与狗“小趋”的深情。小趋不知所终。她在《“小趋”记情》的结尾这样写道:
   默存和我想起小趋,常说:“小趋不知怎样了?”
   默存说:“也许已经给人吃掉,早变成一堆大粪了。”
   我说:“给人吃了也罢。也许变成一只老母狗,拣些粪吃过日子,还要养活一窝又一窝的小狗……”
   不知怎么搞的,读这段文字,我没有注意“早变成了一堆大粪了”几个字,我觉得“拣些粪吃过日子,还要养活一窝又一窝的小狗……”这行字应是双关,它是不是也暗示着中国农民的命运?这样想来,杨绛还是一个大有人文关怀的人了。梁实秋曾以嘲讽的口吻讽刺劳苦大众,满是优越感地说:“一个属于‘普罗列塔利亚’的人就是‘国家里最下阶级的国民,他是没有资产的,他向国家服务只是靠了生孩子’。普罗列塔利亚是国家里只会生孩子的阶级!”
   “只会生孩子的阶级!”与杨绛描述的那只狗的可能际遇是多么相像,那些中国的土狗和野狗!
   梁实秋反对文学的阶级性,强调人性。鲁迅曾针对梁实秋的观点说过这样的话:“文学不借人,也无以表示‘性’,一用人,而且还在阶级社会里,即断不能免掉所属的阶级性,无需加以‘束缚’,实乃出于必然。自然,‘喜怒哀乐,人之情也’,然而穷人决无开交易所折本的懊恼,煤油大王那会知道北京捡煤渣老婆子身受的酸辛,饥区的灾民,大约总不去种兰花,像阔人的老太爷一样,贾府上的焦大,也不爱林妹妹的。”人在社会中有没有阶级属性?比如当今的房奴与房地产商和银行家是什么关系?山西黑洞洞的煤矿下的黑工与黑矿主是什么关系?这不是这里要探讨的。说起狗,梁实秋倒是侧重狗的阶级性而淡化了狗性,中国土狗、野狗是吃屎的,应该待在垃圾堆中;西洋狗因为喂得饱饱的了,不要说是屎,就是牛奶,也未必要喝,应该猫在美容院里。中国的土狗、野狗,是只配当菜狗吃的,而梁实秋这样的高等华人因为考虑到狗吃屎问题还不吃狗肉,而那些在美容院享受他家“白猫王子”一样待遇的上等阶级的狗是不能吃的,因为吃了“煞风景”。
   梁实秋和杨绛都到过西洋,学回来的就是区分狗的阶级性这样的大学问。
   我是养狗的,家里既有法国狗,也有德国狗,更有土生土长的中国狗,但狗就是狗,在我家享受了平等的待遇。土狗小黑,还最是有情有义,他的法国朋友巴吉渡努比在外泡妞,七天不归,小黑七天不曾进食。我看不出中国狗怎么就只配任人屠宰!此外,现在中国的洋狗也多了,我实在不知道它们在中国是不是有被人宰了吃的?但中国杀了几个卖毒品的洋人是有的了――也不尽然,据说是刚刚加入洋籍的国人,还是土狗!
  
  责任编辑 贾秀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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